1.迅速启动中心城区重点工业企业协商减排工作机制,督促31家重点企业严格落实协商减排措施。钟祥市比照中心城区做法,协商胡双磷地区重点涉气企业做好减排工作。
2.引导重点企业涉VOCs排放的工艺环节高温时段(10时—18时,下同)停止生产或降低生产负荷。中心城区18家重点涉VOCs企业按照夏季臭氧协商减排措施落实。
3.充分利用在线监控、电能监控等非现场监控平台,对重点企业协商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其他企业达标排放情况进行线上监管,对超标和异常排放企业及时开展执法检查。
4.加大工业企业现场检查督办力度,确保污染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稳定达标排放。
5.严格落实企业开停机及检修报备制度,减少非正常工况排放。
6.工业园区及相关企业暂停管道、储罐等涂刷防腐漆作业。
7.利用激光雷达、走航车等对重点园区、重点企业每日开展监测,运用测管联动机制,严查企业违法排污问题。
8.重点做好中心城区及关联区域15个重点乡镇夏季秸秆禁烧工作,加强人员巡查、宣传,利用无人机、蓝天卫士、现场巡查等手段,对重点乡镇进行巡查检查,确保不发生火点、不影响空气质量。
9.利用门禁管控系统,加强重点企业、用车大户进出车辆监管,禁止超标、国三及以下车辆进出厂区;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抬杆放行行为。
10.严格落实中心城区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禁行规定,进一步加大中心城区柴油货车夜间通行管控,三环线范围内渣土车、商砼车夜间停止通行(应急抢险工程、重点民生工程以及新能源车除外)。重点区域施工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夜间停止作业。
11.加大中心城区重点区域周边路段及城市易堵点交通疏导力度,优化交通组织,减少重点区域学校周边机动车怠速运行。
12.组织开展柴油货车路检路查联合行动,严查超标排放、破坏后处理装置行为。
13.严格落实中心城区国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规定,加大重点企业、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抽查检查,依法查处超标排放、违反禁用区规定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14.中心城区及关联区域主次干道、工业园区道路、三环线、城乡接合部国省干道等道路洒水、雾炮降尘作业达到8次及以上;重点乡镇对县、乡、村三级道路清扫保洁达到2次及以上。中心城区建筑施工作业场所增加洒水抑尘降温作业频次,高温时段常态化开启喷淋设施。已安装高杆喷淋企业高温时段保持常态化开启。
15.强化中心城区周边在产矿山、机制砂石、商砼企业生产、装卸、转运扬尘污染监管。
16.强化中心城区施工工地监管,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和提标措施,保持全天侯喷淋。
17.全面暂停中心城区建筑物拆除作业。
18.强化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散装货物)运输过程扬尘管控,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渣土运输车辆管控,渣土车辆白天运行。
19.利用无人机等手段,对中心城区石料、建筑垃圾、企业物料堆场整治成效进行回头看,督促裸露堆场高质量覆盖,依法清理非法堆场。
20.加大重点区域餐饮聚集区、夜市摊点油烟治理检查督办,严格查处未安装、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
21.加大重点区域散煤、生物质、垃圾等高污染燃料燃烧检查督办。
22.涉喷漆工序的汽修单位高温时段停止喷涂作业。
23.中心城区高温时段储油库、加油站停止卸油。鼓励重点区域内加油站采取夜间加油优惠政策,引导车主错时加油。
24.加强重点区域污染源巡查检查,第一时间消除近源影响。
25.紧盯国、省、微站环境空气质量数据,及时发布精准管控调度信息。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部署,聚焦重点区域、重点点位、重点路段,严格落实站点包保责任,进一步加大现场督办力度,确保各类管控措施落地。指挥部各组要结合工作职责,在做好现场巡查督办的同时,重点做好对各地各单位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适时开展“零点行动”。密切关注空气质量变化形势,持续做好会商研判、预警预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