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居民朋友:
近期降雨频繁,正值捕捉蜈蚣旺季,不少群众夜间前往铁路沿线捕捉蜈蚣,甚至翻越防护网擅自进入铁路线路,不仅违反铁路安全法规,危及自身安全,严重者还构成违法行为,干扰铁路正常行车秩序。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请大家自觉遵守并相互转告:
一、严禁破坏铁路防护栅栏、线路、信号、通信、供电等设施设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铁路防护栅栏上开口通行;
二、严禁非法穿越铁路线路,禁止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逗留、拍照、捡拾杂物等危险行为;
三、严禁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遗弃各类障碍物;
四、严禁非法拦截列车、阻断铁路运输,严禁向行驶列车抛物、击打列车;
五、严禁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烧荒、垦荒、种植农作物、挖野菜;
六、严禁夜间及任何时段进入铁路线路、防护区域捕捉蜈蚣,凡是擅自进入铁路线路区域捕捉蜈蚣的,一律依法从严查处。
依照2026年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擅自进入铁路、城市轨道交通防护网,或者列车来临时在线路上行走、坐卧、抢越铁路,影响行车安全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盗窃、损毁、擅自移动铁路、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安全标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安全是幸福的底色。广大居民朋友,维护铁路安全是全体公民的法定义务,切勿因贪图小利心存侥幸、以身试法。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遵守铁路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铁路运输安全畅通,共同建设平安美丽和谐家园。
掇刀石街道办事处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