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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志愿者中开展“荆门好青年”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社会公益组织: 为激励全市广大青年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示荆门青年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选树一批为我市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典型,以可亲、可信、可学的榜样力量,引领广大青年奋发向上、崇德向善,引导全市广大青年为实现荆门在湖北中部崛起贡献青春和力量,团市委决定在全市广大青年中开展“荆门青年志愿服务模范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争做荆门好青年 二、活动时间 2017年10月——12月 三、活动方式 本次“荆门好青年”候选人的推荐,采取由基层团组织推荐为主,单位推荐、个人自荐为辅的办法,结合本组织实际,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评选标准,自下而上,逐级选拔。 四、推选对象 被推选对象年龄应在14岁至45岁之间,侧重于来自基层一线,政治立场坚定,个人事迹突出的青年。 五、评选奖项 1.荆门青年志愿服务模范奖:积极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志愿服务时间长,业绩突出,获得群众普遍认可。 六、活动安排 1. 人员推选阶段(10月10日——10月25日) 按照“荆门青年志愿服务模范奖”“荆门青年引智引资模范奖”类别,通过团组织推荐与社会推荐、个人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逐层推选出本地区和本系统(单位)的“荆门好青年”。 ——团组织推荐:各级团组织逐级推荐“荆门好青年”人选。 ——社会推荐:各级新闻媒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以单位名义向本级或所在地团委推荐“荆门好青年”人选。 ——个人推荐:凡符合条件的青年可以个人名义向所在地团委自行申报或推荐他人作为“荆门好青年”人选。 按照优中选优原则,各地、各单位团委在组织层层推选基础上,向团市委推荐全市“荆门好青年”候选人,并于2017年10月25日(星期三)前报送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及相关材料。 2.资格审查阶段(10月30日——11月10日) 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对所有推报人选的推报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推报要求的人选提交活动组委会。推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人选将失去参选资格。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综合考虑推报人选事迹、来源等因素,确定“荆门好青年”正式候选人。 3. 考察公示阶段 ( 11月10日——11月30日) 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对正式候选人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候选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以委托各级团组织考察、实地考察、电话抽查等多种方式进行,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候选人情况。 4.集中表彰阶段(12月) 评选出“荆门青年志愿服务模范奖”,集中对“荆门好青年”进行表彰。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基层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努力使评选活动成为举荐优秀青年典型、宣传先进青年事迹的重要工作载体,把本地区、本单位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在青年中有较强影响力的优秀青年典型代表推选出来。 2. 严格把关,加强考察。各申报单位要对拟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征求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上级主管部门以及纪检监察、工商、税务、审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计划生育等部门的意见,并在其所在单位进行公示,符合条件的方可作为正式人选上报。 3.大力宣传,扩大影响。要积极调动基层和团员青年积极性,把广大普通青年的参与面和参与程度作为评价活动的第一标准。要广泛开展全媒体宣传,积极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对“荆门好青年”事迹和各地活动开展情况持续宣传报道。 各推荐单位或个人务必于10月25日前上报申报纸质版、电子版材料,逾期视为放弃。 联系人:吴亚琪 邮寄地址:荆门市东宝区北门路28号1号楼11楼1121办公室 联系电话:0724——2340702;15572578106 附件1. “荆门好青年”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 2.“荆门好青年”人选推荐表 共青团荆门市委办公室 2017年10月10日 附件1: “荆门好青年”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 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荆门好青年”人选推荐表 注:请同时报送1500-2000字先进事迹材料,个人证件照电子版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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