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中心城区购买改善型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2022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10日(含起止日),在取得契税完税证明之日起可申请购房补贴。
对新购商品住房缴纳契税超出该套商品住房以首套房税率标准计算应缴纳契税的差额部分,由区级财政予以补贴。 补贴金额为: 该套房已缴契税-该套房作为首套房应缴纳契税=该套商品住房实际成交价×(该套商品住房实际应缴契税税率-该套商品住房按照首套房应缴契税税率)。 目前,我省购买首套房契税缴纳标准为:90㎡以下的税率为1%,90㎡以上的税率为1.5%;二套房契税缴纳标准为:90㎡以下的税率为 1%,90㎡以上的税率为 2%;三套及以上房屋契税税率为3%。凡申请购房补贴的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4个条件: 第一,申请人所购改善型新建住房位于荆门中心城区,包括主城区及五个组团(主城区为东至二广高速、西至西三环、南至官堰湖南路、北至北三环;五个组团分别为漳河、子陵、牌楼、麻城和团林组团。);
第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2022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10日(含起止日);
第三,申请人所购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套数属于家庭第二套及以上套数,且所缴纳契税高于所购房屋作为首套房的契税标准;
第四,该商品住房已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购房补贴范围: 在《关于促进中心城区住房消费的若干措施》(荆政发办[2022]23号)实施前已购买改善型新建商品住房,通过注销合同后,在补贴期间又办理同套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不纳入购房补贴范围;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购房补贴的,追缴已经领取的购房补贴,并将违规行为记入个人信用管理系统。 符合享受购房补贴的居民携带相关资料向已购新建商品住房所在地的区住建部门申领补贴,由区住建部门初审,区税务部门核实补贴金额,区财政部门审核合格后,直接支付至补贴对象银行账户。受理购房补贴申请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符合享受购房补贴的购房人可以在缴纳契税后携带以下资料申领购房补贴:
荆门市中心城区购买改善型商品住房补贴申请表,可网上下载,网址:ttp://zfhcxjsj.jingmen.gov.cn/(荆门市住建局门户网);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婚姻证明复印件和户口簿等家庭关系材料;纳税凭证复印件(核原件)。
该项购房补贴由各区住建部门负责受理申请。具体受理地点如下:
东宝区:东宝区长兴大道9号,东宝区政务服务大厅区住建局窗口,联系电话:2386858。
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掇刀区官堰湖大道88号,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政务服务中心区住建局窗口,联系电话:2442158。
漳河新区:天山路1号国华人寿汇金中心B座一楼政务服务中心区住建环保局窗口,联系电话:8658024。
提醒:购房补贴发放后,申请人如果要注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先退回购房补贴,再由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申请人应如实提供银行卡号,因申请人原因导致购房补贴未能按时到账的,由申请人承担责任。
趁此机会有需求的购房者可以选择一套合适的房源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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